需要遮光储存的注射剂
一些药物光照后可引起光化降解,发生氧化、分解等反应,不仅降低了药物的效价,而且可产生颜色和沉淀,影响药物的质量,甚至增加了药物的毒性。一些肿瘤化疗药物由于具化学结构的特殊性,在滴注过程中由于有水的存在,可发生裂环、重排、水解、聚合、氧化、异构化等较复杂的反应,光照可催化上述反应的进程。因此,在药品生产、运输、贮存,特别是在药品滴注过程中应注意避光。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中对常用的8个贮存条件作了解释:遮光(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熔封或严封(防止空气和水分侵入并防止污染)、阴凉处(不超过20℃)、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2~10℃)、常温(10~30℃)。为充分保证药品稳定性,药典中较多品种规定了遮光要求,对这些药品在药房贮存和临床输液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或使用遮光袋。
结合我科具体情况,建议各调剂室在贮藏需遮光或避光药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1. 药品上架后,应尽量保存在原包装药盒中,避免小针剂裸置,避免阳光照射。
2. 对体积较大或/和确需裸置上架的药品,加强药品周转,每1-2天上架补充。
附:需遮光贮存药品目录
1. 维生素类:复方维生素注射液、维生素B2注射液、维生素B1注射液、维生素B12注射液、维生素B6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
2. 噻嗪类药物:盐酸异丙嗪、盐酸氯丙嗪;
3. 喹诺酮类药物: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洛美沙星、依诺沙星、氟罗沙星;
4. 酚类药物: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酚磺乙胺等;
5. 芳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
6. 含有不饱和碳键的药物:两性霉素B;
7. 抗肿瘤药物:顺铂、环磷酰胺、阿糖胞苷、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霉素、丝裂霉素、表柔比星、长春新碱、高三尖杉酯碱、紫杉醇、长春瑞滨、依托泊苷、多西他赛、利妥昔单抗、昂丹司琼、亚叶酸钙;
8. 其他药品:甲钴铵注射液、硝酸甘油注射液、注射用硝普钠、尼莫地平注射